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光明图刊】春运大幕将启 铁路列车整装待发******
2023年春运将于1月7日拉开大幕。为保障运营安全平稳,各地铁路局加大检查、检修和安全巡查力度,为乘客春运期间出行保驾护航。
2023年1月6日,河南郑州,郑州动车段机械师正在对入库动车组列车进行走行部检查。(王玮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6日凌晨,在沪昆高铁贵州铜仁南站站区,贵阳高铁工务段的工作人员开展铁路设备巡检,确保春运动车运行安全。(胡攀学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6日,陕西西安,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动车段存车场,一列列动车组整装待发迎接2023年春运。(王曙天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5日,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机务段检修车间,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检修作业。(张怡熙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4日,杭州西动车所,地勤机械师在对复兴号智能动车组进行检查。(周围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4日,在南京东机辆段南京整备车间,铁路职工在对一台内燃机车轮对进行检修。(苏阳摄/光明图片)
2023年1月3日,航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动车段的存车线,配属该段的155组动车组完成检修集结完毕,犹如“陆地航母”一般,蓄势待发。(苏志刚摄/光明图片)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